保安及設施服務處提提各位在校內駕駛單車、溜冰鞋或自動滑行裝置須遵守《道路交通法》、《澳門大學單車使用及停泊規條》及注意以下事項。

  • 駕駛時請注意安全
  1. 請以行人安全為先;
  2. 有足夠的保護裝備,建議駕駛單車時佩戴頭盔;
  3. 於人多擠迫的地方,請勿駕駛單車,改以推車前行;
  4. 在設有單車徑的路段必須使用單車徑,並應遵守靠左行駛及讓其他單車使用者從右方超車,按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指示的方向騎單車;
  5. 切勿在馬路上逆駛,並使用斑馬線推單車過馬路;
  6. 必須遵守所有交通及道路標誌指示;
  7. 禁止單車進入建築物內;
  8. 晚上駕駛單車時須開啟單車頭燈及尾燈;
  9. 根據澳門《道路交通法》,單車駕駛者不可載客;
  10. 校園內不建議使用車鈴;
  11. 禁止單車進入行車隧道及不能於行人隧道及行人路騎單車,違反者可被檢控。
  • 停泊單車時須注意以下事項
  1. 停泊單車時,須注意不能阻擋行人通道及造成行人通行不便;
  2. 切勿留下個人物品於單車上及離開前應將單車上鎖,以防失竊;
  3. 請將單車泊在有單車泊車標示的停泊區內。

詳情請參閱《單車使用及停泊規條》